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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1 来源:工业发展处
荔湾、白云、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0〕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附件1)以及省财政资金预算要求,现对已获批复组建尚未获得省级财政支持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包括广东省传统中药创新中心、广东省超高清视频前端系统创新中心、广东省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创新中心)开展项目入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常年申报。
二、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具体指南(指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2.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提前与我局沟通开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上申报流程,并按要求做好申报项目后续专项审计、绩效评价、日常监管等工作。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