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生态文明建设类“湾区标准”诞生:《绿色生态公民行动指南》
发布日期:2024-02-07
2月1日,粤港澳三方共同公布第二批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以下简称“湾区标准”),清单在第一批25个领域110项标准基础上新增7个领域73项标准。
第二批“湾区标准”聚焦粤港澳三地重点民生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在食品、交通、消费品等领域深入挖掘需求,新增预制菜、家政、气象、绿色生态、职场技能培训、精油产品、电线电缆等7个领域,覆盖领域拓展至32个,在深度广度上进一步拓展。
第二批73项“湾区标准”清单的研发单位中,共有173家香港和112家澳门政产学研用机构。公布后,已有1112家广东单位、183家香港单位和139家澳门单位承诺声明使用新增的73项“湾区标准”。同时,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湾区标准”清单发布、“湾区标准”案例展示、重点领域宣传与互动等方面实现三地同步互联互通,便于及时获取湾区资讯,推动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大“湾区标准”实施推广力度,促进大湾区联通融通。
以绿色产业领域为例,由广东省绿色生态发展评估与推广中心牵头组织60多家粤港澳单位共同编制《绿色生态公民行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成功入选第二批“湾区标准”,是首个生态文明建设类的“湾区标准”。
我们既是自然守护者,也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生态文明繁荣发展,需要广大公民共同参与。《指南》以生态意识、自我行动、志愿服务为行动框架,提出了自我承诺、日常行动、典型引领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引领公民学习生态文明知识,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提供生态文明服务,提高生态文明的实践效果。
《绿色生态公民行动指南》(中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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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为有意愿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公民提供了一条高效实现社会责任价值的路径。公民通过学习、活动、文化创作、公益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生态素养,形成生态共识。行动成果将为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创建美好生活提供积极文化土壤。
《绿色生态公民行动指南》可前往“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看。
平台链接:
https://www.gbsrc.org.cn/standardSearchDetail?bzNumber=T%2FIPIF%200023%E2%80%9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