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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全国碳市场

发布日期:2021-07-15         来源:中国政府网

7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有关情况的例行吹风会。就社会关注,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给予了回应。

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分阶段、有步骤推动

我国的碳市场建设从地方试点起步。自2011年10月以来,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两省五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工作。地方试点从2013年6月先后启动了交易。

李高表示,地方试点工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率保持很高水平,市场覆盖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保持双降,促进了企业温室气体减排,强化了社会各界低碳发展的意识。

我国将在充分借鉴试点碳市场经验基础上,明确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

赵英民强调,全国碳市场选择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发电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较大;二是发电行业的管理制度相对健全,数据基础比较好。“将这个行业首先纳入,可以起到减污降碳协同的作用。”赵英民说。

目前,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加地方碳市场的交易,避免一个企业既参加地方碳市场又参加全国碳市场的情况。

据李高介绍,全国碳市场在覆盖范围、准入门槛、配额分配方面的制度设计和试点市场有一定的差异,“全国碳市场建设以后,工作重点转向确保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有效运行,推动地方的碳市场要逐步地向全国碳市场过渡”。

提升数据质量,保证配额分配公正

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准确是市场进行交易的基础,也是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工作。据赵英民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积极推动尽早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加大对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执法保障;二是持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碳市场参与各方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指导,持续开展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的监督帮扶,狠抓数据管理;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借助全社会力量对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为确保配额分配的公正性,生态环境部还制定了全国统一、公开透明的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法,企业可以根据排放情况自行计算,得出应该获得的配额数量。

赵英民强调,目前配额采取的是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的行业基准法,实行免费分配。“这个方法基于实际产出量,对标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与实际产出量挂钩,既体现了奖励先进、惩戒落后的原则,也兼顾了当前我国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列为约束性指标要求的制度安排。”

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基础是强制性的减排履约责任。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具有操作环节多、规范性要求强、专业要求高的特点。2020年年底,生态环境部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碳市场相关制度,初步构建了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

赵英民指出,从去年年底至今,为规范市场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生态环境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制度文件,结合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三个管理规则,针对登记、交易、结算活动各环节明确了监管主体和责任,细化了监管内容,实现了整个碳市场流程各个环节的全覆盖,形成闭环,实现了精细化监管,从而有效地防止虚假登记和交易,保护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整个市场秩序和公平。“下一步,将从指导监督、能力建设、联合监管、立法保障四个方面发力,继续推动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2021年3月,碳排放管理员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据李高介绍,碳市场建设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专业队伍建设非常重要,加强碳排放领域、碳市场相关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相关人员的能力,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全国碳市场系列培训教材、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等工作。(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