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发布日期:2023-03-2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发布的《团体标准》(国标委联〔2019〕1号)的文件精神,广东省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会拟联合有关机构和企业开展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标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立项标准(保持更新)
序号
标准名称
1
微氟碳环保型水系灭火剂
2
智慧数字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规范
3
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碳资产开发技术规范
4
气候友好型企业评价指南
5
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指南
6
企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规范
7
海上风电海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规范
二、参标单位权益
(一)参标单位将获参编证书、发布标准文本,标准文本中为参标单位和起草人署名,提升企业综合能力。
(二)参标单位可以主导参与(排名前三位),证明其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参标单位在招投标、政府项目申请时加分支持。
(四)参标单位(主导)可享地方财政补贴支持(部分市区)。
(五)参标单位起草人在职称评定时有助力作用。
三、申请条件
(一)以法人单位为主进行申请,参标单位可以委派1名专业人员作为团体标准起草人。
(二)参标单位应重视标准编制工作,并能对所参与编制的标准提供专业意见。
(三)参标单位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申请方式
有意向参标的单位填写《团体标准参标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并将表格发邮件至邮箱szt_pa@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洋18588762321、朱宝甜15102056731
邮箱:szt_pa@163.com
附件:《团体标准参标登记表》(点击下载)